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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第21号令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调整
发布时间:2013/4/3 作者:JC 点击量:3695次
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第三十三条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的调整说明
《目录(2011年本)》中,将“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”列入淘汰类。在实施过程中,行业有关方面反映,冷轧带肋钢筋在国内还有一定的市场需求,一部分技术装备水平先进、生产效率高、能耗低的新型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应予以保留。
为此,经与有关行业协会认真研究,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,拟对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实施分阶段淘汰,自目录发布之日起,全面淘汰单机产能规模5000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,自今年1月1日起,全面淘汰单机产能规模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。另外,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换代,对业内推广使用、列入YB/T4260-2011标准的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,其生产装备不作为淘汰内容。具体条目调整为“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(2012年,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)”。(无锡不锈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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